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度第一批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支持资金的通知
湘财外指 〔2016 〕4 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度第一批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支持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案 〉的通知 》(湘商贸 〔2015 〕32 号) 要求, 经各市州申报,并按试点方案评审和公示, 现下达你市(县) 2016 年度第一批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支持资金万元(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相应列 2016 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 第 216 类 06 款 99 项 “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经济科目第 304 类 99 款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请切实加强项目跟踪问效及资金监管, 做好配套政策落实,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高效 。
附件: 2016 年度第一批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支持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2 月 15 日
http://www.hnyycz.gov.cn/upload_files/article/128/2_1471941613_299804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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