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发改价费〔2016〕359号
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2016年9月28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发改价费[2016]71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障卡发放制度,方便群众补办、更换社会保障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通知》(湘财综[2015]38号)有关规定和目前补换卡工作的实际成本情况,同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由于丢失、损坏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要补办、更换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收取每卡20元的补换卡工本费。对首次和有效期届满发放社会保障卡、新增扩充社会保障卡内容以及确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的不得收费。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参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银行不得再对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取其他费用。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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