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防汛抗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2 09:4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防汛抗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6〕184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市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6年9月6日—20日对2015年度防汛抗旱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由市委书记胡忠雄任政委,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显辉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市政协副主席任副政委,相关副市长、军分区司令员及参谋长、市政府秘书长及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等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负责。该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洞庭湖区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等。该局现有编制人数330人,实有人数336人。内设办公室等9个科室、市防指办等8个站室及12个直属事(企)业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0〕11号)精神,每年由市级财政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防汛物资采购和防汛抗旱费用。我市共有水库517座,蓄水量4.48万方,实际灌溉面积86.55万亩;堤垸20个,堤线长度901.41公里,灌溉面积507.43万亩,居住人口274.50万人。为了确保我市汛期江河、水库、塘坝等安全度汛,旱期人民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需要,2015年中央、省及市本级共安排项目资金1065.97万元,其中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185万元、市级预算安排资金200万元、电排排渍水费537.84万元、排渍电费专项资金143.13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5年,项目单位较好地落实了防汛抗旱有关制度,加大了防汛抗旱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力度,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一是汛期未垮一堤一垸,确保了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及时排渍,保证大通湖等垸内安全度汛;三是旱季保证了辖区内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拨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拨入情况。2015年中央、省及市共安排项目资金1065.97万元(含电排排渍水费和排渍电费专项),具体拨付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拨款日期 资金
来源
金额
(万元)
主要用途 备  注
1 2015.5 市级预算 200 主要用于防汛抗灾消耗、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水库视频监控、防汛物资维护及调运、山洪灾害防御演练等。  
2 2015.5 省级预算 150 主要用于防汛储备物资采购  
3 2015.7 中央 10 主要用于受灾地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抗洪抢险消耗补助  
4 2015.8 省级预算 25 主要用于库围维护修缮建设管理费等. 其中:南县4.2万、大通湖3.2万、沅江2万、资阳2.6万元。
5 2015.6-12 排渍水费 537.84 主要用于保证电排管理站的正常运行。  
6 2015.6-8 排渍电费专项资金 143.13 主要用于电排管理站的排渍电费。  
    合  计 1065.97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68.52万元,其中防汛储备物资采购198.27万元,库房建设及设施维修13万元,防汛物资维护及调运20万元,水库视频监控设施及运行20万元,市防指办公、车辆及会议等56.8万元,山洪灾害防御演练等10万元,电排维护及运行费用495.32万元,电排电费143.13万元,拨付南县、大通湖、沅江及资阳等设施维护费12万元。另2016年支付物资采购40万元,结余57.45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制定了《益阳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费用报销手续及会议费、招待费和差旅费报销标准等,并按照《湖南省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设立了“特大防汛费、省级防汛费、市级防汛费”明细,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三、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为了加强和应对2015年度防汛抗旱工作,项目单位修订和完善了《2015年度益阳市防汛抗旱预案》,包括《益阳市防汛物资储备调度方案》、《益阳市抗旱方案》、《益阳市湖区防汛管理规程》、《防汛抗旱项目管理制度》、《益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明山电排也相应制定了《明山电排管理站机关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单位较好地落实了相关制度。一是防汛储备物资采购程序基本规范:根据防汛储备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物资储备情况,制定物资采购方案,编制采购计划;开展市场调查,摸清物资价格;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物资采购;严格物资验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二是按要求建设两个高标准砂石储备库,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三是汛期(4月1日—9月30日)市防指先后组织专家召开防汛会商会17次,科学研判雨水汛情,部署防范措施。四是重抓湖区防汛,密切关注大通湖、烂泥湖、皇家湖等重点水域汛情,及时下达防汛指令,督促各地落实防范措施。五是加强电排管理:提前做好电排维护和维修工作,备齐备件、备品,确保随时能用;汛期按规定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防汛值班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畅通;按市防指指令及时开机排渍;冬季做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过冬。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市防指组织专门人员督促检查各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防汛工作扎实到位。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防汛抗旱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防汛物资采购制度、合理分配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6〕184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0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详见8—2:防汛抗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落实防汛措施,确保未溃一堤一垸。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正确领导下,项目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防汛工作。一是早动员、早部署和早备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利用非汛期加大水利建设力度,修复水毁工程421处,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4处;及时采购防汛储备物资,力争按期到位;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等。二是汛期多次组织各部门专家召开防汛会商会,科学研判雨水汛情,部署防范措施;及时启动防汛抗灾应急响应,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汛抗灾工作;启动资水流域防汛联调工作;扎实抓好湖区防汛,密切关注大通湖、烂泥湖、皇家湖等重点水域汛情,及时下达防汛指令;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演练;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等。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强化责任,确保防汛工作扎实到位。
    (二)加强防汛储备物资采购和仓库建设,增强防汛物资保障能力。
2015年,全市共组织防汛储备物资采购资金2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万元),增储砂卵石3.17万方、块石0.64万方、三角堆800个,其中市本级增储块石0.64万方、三角堆800个。汛前,全市已储备砂卵石44.13万方、块石5.82万方、袋类247.78万条、编织布98.96万平米及救生衣、冲锋舟、投光灯等防汛物资和器材;建设南县茅草街镇、资阳区刘家湖镇两个高标准省、市级储备库,其中南县茅草街镇库储备砂卵石2.1万方,资阳区刘家湖镇库储备砂卵石1.07万方,进一步增强了全市防汛物资保障能力。
    (三)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汛期,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县级防指密切监视雨水汛情,科学研判,精准调度,及时启动防汛抗灾应急响应,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汛抗灾。根据汛情,安化县马路、柘溪、东坪、县城南区等乡镇启动Ⅱ级响应,紧急转移人口0.95万人;桃江县紧急转移人口0.73万人,并对97座超汛限水位和25座溢洪道过水的水库进行重点防守;安化县、桃江县启动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紧急转移安置551人,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灾情,降低灾情危害程度。
受强降雨影响,我市5个区县市58个乡镇发生灾情,受灾人口45.63万人,转移人口1.71万人。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民主垸沙头镇共同村管涌、安化县游溪坑水库渗漏等险情。全市投入抢险人数6400人次,消耗编织袋6.4万条、编织布2.1万平米、砂卵石2.1万方等物资器材,有效降低灾情的破坏程度,防灾减灾效益明显。
    (五)加强电排维护维修,及时调节大通湖垸水位。
    一是加强汛前电排维护维修,高标准完成机电设备调试工作。要求各电排扎实做好备汛工作,如大东口电排及早完成4号机组叶片调节机构更新改造和两处泵站维修工作,购置机电设备及其备件、备品;二是汛期按市防指指令及时开机排渍。2015年6月2日至7月23日,明山电排先后4次、大东口先后2次开机排渍,两站累计运行1466余台时,排出渍水1.2亿立方米,降低大通湖水位约1.2米,抢捞抢运水草200余车、7000余吨,确保大通湖垸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汛储备物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个别物资采购未按期到位。省防汛办《关于下达特大防汛卵石补充储备任务的通知》(湘防办〔2015〕29号)要求,2015年6月20日前,3.2万方砂卵石须储备到位。但实际第一批2.1万方于2015年7月到位,因刘家湖库围外河水位偏低,船只无法运输等原因,第二批1.07万方直到2016年7月才到位;二是物资储备不足。按照省防指《关于印发<关于湖南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湘防〔2009〕69号)要求,我市防汛物资储备不足,存在较大缺口,其中:砂石要求储备52.98万方,实际储备44.13万方,缺口8.85万方;块石要求储备16.26万方,实际储备5.82万方,缺口10.44万方;袋类要求储备392.69万条,实际储备247.78万条,缺口144.91万条等;三是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防汛储备物资台账登记不及时,不能准确反映物资采购、使用、结存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项目单位未根据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和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制定资金分配计划,也未对相关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二是下级单位项目资金纳入机关经费统一核算,无法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开支情况;三是个别费用开支手续不齐全。如2015年6月5号凭证购置燃料费10万元,附件仅有发票和文件,无验收人、保管人、领用人等明细资料;2015年8月3号凭证付公务接待费9,033元,无接待理由、人数等。
    七、建议
    1、加大防汛抗旱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防汛储备物资按期足量到位。防汛储备物资事关防汛抗洪大计,必须按规定如期足量到位。市防指应提前做好物资采购计划,合理分摊市级和各区县(市)采购任务,适当增加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物资采购按期到位。经测算,按要求储备防汛物资需增加资金5000万元。
    2、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核算。严格执行《湖南省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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