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2 09:46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6〕182号)等有关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于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对2015年度市级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商务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该局现有人员编制44人,实有人员44人,内设办公室等 17科室。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有效发挥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提振内需、扩大消费、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作用。2014年底,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益阳市支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益政办发〔2014〕30号),设立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用于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办公场地及仓储租赁、网络设备、网站建设及人才培训等方面支持,2015年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5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500万元,实际拨付企业24家、资金266.34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的53.3%,其中市本级2家,拨付资金20万元,占拨付资金总额的7.5%;高新区15家,拨付资金125.94万元,占拨付资金总额的47.3%;赫山区6家、拨付资金113.9万元,占拨付资金总额的42.8%;资阳区1家、拨付资金6.5万元,占拨付资金总额的2.4%。拨付资金总额中,用于支持企业门户网站、电商平台建设258.95万元、占拨付总额的97.2%,仓储租赁补贴7.39万元、占拨付总额的2.8%。
    (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单位按照益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组织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等。一是制定申报制度。项目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益商联〔2015〕10号),明确了申报范围、内容和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在相关网站公布;二是加强审核审批。按照通知要求,由区级商务、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项目单位。经项目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三是及时拨付资金。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按相关程序由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申报企业。项目实施程序基本规范,资金拨付及时。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拨付等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规范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程序,促进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加快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6〕18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了相关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区商务部门及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资金有关政策、制度,核查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等是否合规、是否及时。(3)现场察看。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8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详见附件9—2:2015年度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工商注册登记显示,2015年全市电商企业(含个人网店)7450家,全年实现电商交易额159.7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B2B交易额131.5亿元,同比增长120%,网络零售额28.2亿元,同比增长65.9%。交易总额占全省3.7%,居全省第4位。第一批156家省批电子商务企业中,我市有30家,居全省第2位,仅次于长沙。初步形成高新区创业园、中南电商产业园、世纪大厦等四大电商企业集聚区。
    二是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电商模式的推广,促进了我市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发展。生态竹纤维、麻纺织、婴幼儿服饰及休闲麻辣等传统产品企业,已越来越多地加入电子商务大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传统产品+电商”模式为全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辟出了新途径。          
    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知名度。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电子商务相比实体销售,中间环节减少、营销推广便捷,交易成本降低的同时,销售地域得到极大的扩张。我市诸多特色农产品如黑茶、母婴产品、竹凉席、大闸蟹等,网络销售形势火热,品牌知名度较高。  
    四是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力带动了我市物流、仓储行业的较快发展,同时,餐饮、旅游、文化等其他行业也有相应的发展。                    
    五是增强了企业信心。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年青大学生投入到创业队伍中,他们有知识,但缺乏资本。电子商务企业投资小、人员少、门槛低、见效快,是大学生们创业的首选,但竞争较为激烈。项目资金虽然支持力度不大,但对新型发展的企业是“雪中送炭”,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增强他们发展信心。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支持面太窄、力度小。2015年,项目资金仅支出53.3%,主要是由于益政办发〔2014〕30号文件支持面太窄、力度小。一是支持面太窄。文件规定支持企业范围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但具体支持方式大部分明确的是园区企业,而实际园区内电商企业较少。目前,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较快,覆盖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大部分电商企业均在园区之外;二是支持力度小。如文件第四条规定对新入驻产业园的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仓储租赁费用按每平米5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第八条规定在我市建立总部网站的企业,按项目电子网络建设设备总投入的5%给予补贴等。在支持的24家企业中,5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有10家,占所有支持企业的41.7%,其中支持力度最小的企业2家,均为0.87万元;三是支持项目有待规范。文件规定对办公及仓储租赁、企业所得税缴纳、网站设备投资、自建网络平台、重点企业高管人员等11项给予支持,但对反映企业实力的网络交易额却未列入考核对象。
    (二)优秀人才欠缺,留住难度大。因为我市经济欠发达,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尽管每年毕业的大学生较多,但其知识单一,缺乏工作经验,需经过企业较长时间培育和自身努力,才能成为业务骨干。由于电商企业投资小、门槛低,几年后,大部分业务骨干将选择自主创业,企业留住优秀人才难度大。
     六、建议  
    (一)完善支持政策,明确发展方向。尽快修改项目支持政策,扩大支持企业范围,明确发展目标和支持方向,突出重点,加快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和培育一批势力强、影响广的电商企业,带领电子商务产业不断发展,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增加人民收入。
    (二)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校企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市内高校、高职院校电商学科建设,为企业和高校之间的合作搭建桥梁,帮助建立“校企共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校企双方的双线联动和深度合作。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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