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2 10:0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6〕181号)等文件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28日对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及市广播电视台等26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市药监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监测与专项监督抽检,布置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编制全市年度检测计划及食品安全网建设维护等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2012年《第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益委纪〔2012〕3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益政办发〔2012〕24号)和2012年第52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将原分散拨给各部门使用的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整合使用,逐年预算适当增加检测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由食安办统一支配。2015年市本级安排项目资金33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督查、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宣传培训、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迎检、标准跟踪、有奖举报和示范创建等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市食安会的统一领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基本完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目标:一是食品安全工作效果明显,全市全年未发生一次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开展标准化创建,带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三是食品抽检合格率较高,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33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分别于2015年7、12月直接拨付至市药监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实际支出423.63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安排资金 费用开支 项目开展情况
1 市政府办 35 25.13 专项督查和年终考评支出。
2 市药监局(含食安办) 137 182.33 抽检460批次,专项督查8次,开展豆制品、湿米粉、酒类专项整治等工作;食安办开展有奖举报、年度考核等支出30.77万元。
3 市质监局 45 55.56 抽检648批次。
4 疾控中心 42 68.27 抽检860批次。
5 市农业委 11 23.78 抽检711批次。
6 市卫监所 11 11.51 抽检水48批次,餐具10批次。
7 市药检所 10 10 开展餐饮具抽检40批次。
8 市科技局 5 5.2 开展食品安全现状调研。
9 市人大 6 6.21 教科文委开展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
10 市应急办 4 5.52 开展宣传、培训、调研。
11 市场服务中心 3 3.12 开展农贸市场整治。
12 益阳日报 13 15 日报社刊登舌尖上的安全36期。
13 市电视台 8 12 食品安全法宣传12期、食品安全益阳行7期。
  合  计 330 423.63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市食安办制定了《益阳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相关单位按照该办法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加强管理,资金拨付程序、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基本合规,相关手续较完善。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市“十三五”重点规划,并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益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制度,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并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二是按要求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食品抽检2679批次,为计划抽检批次的103%,其中市药监局、市农业委、市质监局、市疾控中心分别抽检460、711、648、860批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和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等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四是开展重点食品和门店专项整治。针对我市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豆制品、湿米粉面条、酒类等三大产品和小食品店、小作坊、小药店、小诊所等“四小”专项整治;五是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店”以及餐饮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和示范学校创建,带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及农贸市场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风险。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日报社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公布食品抽检和检查结果,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和管理等制度,规范相关单位资金使用程序和费用开支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6〕181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对该项目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1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详见6—2: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
    (一) 强化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工作效果明显。
    我市连续四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近几年省政府对市州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食品药品重点工作考核中,我市连续六年获得优秀等级,2015年以第二名的成绩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市,桃江县、资阳区、赫山区、大通湖区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区,其中桃江县综合考评列为全省县级单位第一名。市质监局取得了国家黑茶检测中心的殊荣。
    (二)推进示范创建,带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2015年,全市在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和示范学校创建,较大提升了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其中,全市共创建标准化学校食堂221家;沅江市已获得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重点建设支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创建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共创建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145个(建设规模188万亩),共发展连片种植面积500-5000亩蔬菜基地67个,50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19个。创建国家级蔬菜标准园15个、国家级标准化养殖场(户)33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5个(示范面积25万亩)。
    (三)食品抽检合格率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
    2015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检机构共分别抽检蔬菜、茶叶、水果样品80461批次、582批次、4802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8.15%、100%和99.25%。开展食品定期抽验2389批次和不定期抽验211批次,合格率96.8%,并将抽检结果在相关媒体及时公开,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规范。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应当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项目单位应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未单独列账核算。各相关单位将项目资金纳入机关经费统一核算,未按规定单列反映,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开支真实情况有一定难度。
    (三)财政投入存在不足,资金分配有待进一步规范。从各部门项目开支情况来看,尽管绝大部分单位资金安排存在缺口,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盈余,资金安排未与部门职责、工作任务挂钩。
    (四)资金拨付滞后。项目资金分别于年中、年底才拨付到位,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影响。
    (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重,成员单位压力大。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正处在 “三期叠加”的特殊阶段,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直存在,部门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比较滞后。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共有各级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单位40689家,仅有监管人员编制751名,人均管理单位54家,食品监管任务重、压力大。
    七、建议
    1、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申请资金时,项目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制定相关制度,围绕绩效目标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财务核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压力大,建议政府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并提前拨付。同时,各部门应加强财务核算,单列账务,准确反映项目开支情况,防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
    3、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市食安办应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制度,按照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合理分配资金。


                                    益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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