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及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市林业局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6年度市林业局整体支出,主要包括市林业局机关及所辖二级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社会保障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
二、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办法和年度绩效目标等。
三、评价内容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对年初预算、本年度追加、上年结转结余、年度可用金额和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年初预算、当年决算、上年决算情况进行分析。
(三)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使用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对上年结转结余、年初预算安排、本年预算追加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专项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核实。
(四)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决算口径对上年和当年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析,了解为盘活存量资金所采取的积极措施等。
(五)部门整体支出的主要绩效。主要包括党委政府下达的绩效考核个性指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考核任务和部门年度规划任务完成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成和得分情况;部门充分履行职责职能,在津贴补贴政策落实、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财经法规及制度落实、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效。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绩效评价方案及报告的审核。市林业局予以配合。
(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
(三)现场评价。中介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制定现场评价方案,经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1.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中介机构根据再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附件1)进行评价计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市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和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二)提升质量,按时报送。市直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资料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报送等各项工作,要如实填报相关表格,按要求提供资料(附件2)。7月20日前,市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将相关资料连同自评报告准备齐全,作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和资料备用,提供给绩效评价工作组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8月15日前,中介机构应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
(三)严守纪律,提高效率。中介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认真填写《现场评价工作底稿》(附件3),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应当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评价过程中获取不当利益;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涉密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保证现场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对现场评价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直主管部门、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要加强同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为其工作提供方便,中介机构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现场评价结束后,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应就中介机构的评价工作填写《现场评价回执》(附件4),由中介机构带回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联系人: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张 宁
市财政局农业科 刘迎春
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周美华
市林业局 盛卫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
2.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3.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4.现场评价回执
5.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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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计分 |
投 入(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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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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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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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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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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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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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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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支付进度率(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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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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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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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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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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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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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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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管理 (5分)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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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 (1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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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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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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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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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8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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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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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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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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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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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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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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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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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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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2014-2015年市林业局(含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决算数据资料和预决算批复文件。
(1)2016年单位基本情况:
1、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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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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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在职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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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数量(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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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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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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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房屋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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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初总收支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1、年初预算项目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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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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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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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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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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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初收入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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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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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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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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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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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出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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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财(政追加指标、上年结转资金、年度可用金额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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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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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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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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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追加事项明细表(单位:万元)
追加事项 |
基本支出预算(万元) |
追加事项 |
项目支出预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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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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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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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初预算整体支出的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万元) |
项目支出(万元) |
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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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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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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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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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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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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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决算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可用指标 |
财政拨款收入 |
本年度指标 结余 |
上年度指标 结余 |
结余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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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年预算、决算和结余对比情况表(单位:万元)
比较项目 |
支出项目 |
资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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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其中:财政拨款 |
预算金额 |
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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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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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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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金额 |
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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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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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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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差异(预算-决算) |
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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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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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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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本支出本年预算指标可用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追加 |
本年可用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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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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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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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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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决算金额 |
差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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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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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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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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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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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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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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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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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比较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加额(预-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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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公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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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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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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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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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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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15年决算数 |
2016年决算数 |
增减情况(2016-2015) |
公务接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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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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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出国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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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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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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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6年局本级专项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项目 |
上年结余 |
本年预算 |
本年追加 |
预算可用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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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6年专项和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预算项目 |
预算指标 |
实际使用 |
差额 (预算-实际) |
使用比例 (实际/预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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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政府采购政策执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 |
2015年决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2016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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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重大民生资金公开资料。
3、专项立项依据。以法律法规、中央、省或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会议纪要为准。
4、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正式文件原件或者其复印件为准。
5、项目申报、评审材料及中介机构所需其他资料。
附件3:
编号:
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共 页 第 页
现场评价组人员签名:
日期: 2017年 月 日
被评价单位: |
项目名称: |
情况摘要: |
|
附件: |
|
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 |
说明:1、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当对认定检查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是否属实进行认定,如属实,签“情况属实”;如有不同意见,应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作底稿的印制规格为A4型。
附件4:
现场评价回执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中介机构名称)根据安排由 (姓名)等同志组成现场评价小组,于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我单位 项目进行了绩效现场评价,对评价组的现场评价结论、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廉洁等情况,意见如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
说明:1、列现场评价组全部人员姓名;
2、被评价单位意见篇幅较长请另附页,并注明“意见另附”。
附件5:
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名称 |
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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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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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魏祥鲁 |
组 长 |
主任注册会计师 |
|
刘 辉 |
部门经理 |
注册会计师 |
|
杨志强 |
|
注册会计师 |
|
邓 薇 |
|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