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住建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益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6年度中央、省、市预算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共16197.5万元(见附件1)及区县(市)配套资金全部作为此次现场抽样评价对象。
二、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函〔2016〕29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1〕27号)、《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建办〔2016〕20号)等文件精神。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方法
中介机构通过开展调研和核查,了解财政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收集相关信息要素资料,对财政资金政策的公平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绩效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当子项目单位较多时,采用抽样调查进行评价;对重点项目指定样本,对一般项目进行分层抽样,零星项目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样样本所占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资金的30%,项目数量不低于30%。
四、评价内容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项目绩效目标作为评价标准。
2.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是否有设立依据,立项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等;
(2)子项目申报流程是否规范,是否组织评审,是否进行公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子项目实施情况:子项目实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签订施工合同;是否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完工后是否组织验收和决算等。
4.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政策情况:资金政策依据的充分性、政策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等情况;
(2)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资金的投入与使用等情况,包括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是否按时到位,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截留、挪用、闲置等情况;是否按程序、合同支付等。
(3)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
5.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主要对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达到绩效目标的程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
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报告的审核。相关部门、单位予以配合。
(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益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
(三)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现场评价一是核查市直主管部门项目立项、申报评审、资金分配下达等情况;二是核查部分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情况;三是了解、核实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存在的问题;四是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现场评价主要步骤:
1.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为市直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及项目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员。
2.核查资料。审查核实市直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及实施等情况,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
3.现场查看。对项目点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市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和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二)提升质量,按时报送。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及区县(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资料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报送等各项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要督促区县(市)主管部门如实填报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资料;各区县(市)财政局要如实提供相关数据,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7月20日前,市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将项目设立依据、相关制度、工作规划(计划)、子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及到位、项目实施及财务核算等资料连同自评报告准备齐全,作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和资料备用,提供给绩效评价工作组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8月15日前,中介机构应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
(三)严守纪律,提高效率。中介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认真填写《现场评价工作底稿》(附件3),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应当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评价过程中获取不当利益;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涉密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保证现场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对现场评价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直主管部门、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要加强同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为其工作提供方便,中介机构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现场评价结束后,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应就中介机构的评价工作填写《现场评价回执》(附件4),由中介机构带回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联系人: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张 宁
市财政局社保科 周志宏
市住建局 李 晖
益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艳玲
附件:1.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2.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4.现场评价回执
5.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
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序号 |
拨款年月 |
拨款单位 |
实际拨款金额(万元) |
备 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其他 |
||||
1 |
2015.12.26 |
沅江市财政局 |
1125 |
675 |
450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5〕128号 |
2 |
2015.12.26 |
南县财政局 |
1000 |
600 |
400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5〕128号 |
3 |
2015.12.26 |
桃江县财政局 |
600 |
600 |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5〕128号 |
4 |
2015.12.26 |
安化县财政局 |
2000 |
1200 |
800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5〕128号 |
5 |
2016.2.4 |
资阳区财政局 |
484.5 |
427.5 |
|
57 |
|
|
益财社指〔2016〕28号 |
6 |
2016.2.4 |
赫山区财政局 |
425 |
375 |
|
50 |
|
|
益财社指〔2016〕28号 |
7 |
2016.2.4 |
高新区财政局 |
68 |
60 |
|
8 |
|
|
益财社指〔2016〕28号 |
8 |
2016.2.4 |
大通湖区财政局 |
37.5 |
37.5 |
|
|
|
|
益财社指〔2016〕28号 |
9 |
2016.8.26 |
沅江市财政局 |
1000 |
600 |
400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6〕63号 |
10 |
2016.8.26 |
南县财政局 |
875 |
525 |
350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6〕63号 |
11 |
2016.8.26 |
桃江县财政局 |
1650 |
1650 |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6〕63号 |
12 |
2016.8.26 |
安化县财政局 |
3362.5 |
2151 |
1211.5 |
|
|
|
省厅直接下达,湘财社指〔2016〕63号 |
13 |
2016.11.16 |
资阳区财政局 |
935 |
825 |
|
110 |
|
|
益财社指〔2016〕207号 |
14 |
2016.11.16 |
赫山区财政局 |
2635 |
2325 |
|
310 |
|
|
益财社指〔2016〕207号 |
|
|
合 计 |
16198 |
12051 |
3611.5 |
535 |
|
|
|
附件2:
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计分标准 |
须提供(审查)的证明材料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项目前期 |
建立档案、制定规划 |
精准核实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内危房户信息均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建立一户一档的危房信息档案;市县各级制定危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3 |
①市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计0—1分。②各区县(市):精准核实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内危房户信息均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危房存量信息的,每个区县(市)计0—0.1分;建立一户一档并严格登记相关信息的,每个区县(市)计0—0.1分;②制定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每个区县(市)计0—0.05分。 |
存量危房信息档案、改造规划文件或工作计划 |
|
项目目标 |
目标内容 |
设立了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4 |
市级:①设有绩效目标,计0-1分;②目标明确,计0—1分;③目标细化,计0—1分;④目标量化,计0—1分。 |
工作方案、考核文件及资料 |
|
|
决策过程 |
决策依据 |
整体项目设立依据 |
2 |
整体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部门计划或实际需要的,计2分。 |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部门计划等 |
|
|
制定方案 |
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3 |
①市级制定了实施方案,且内容完整、目标明确、操作性强,计0—1分;②区县(市)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且内容完整、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每个区县(市)计0-0.25分。 |
实施方案及文件 |
|
||
资金分配 |
分配标准 |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包括资金分配、审批、发放等,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发放途径;资金分配应因素全面、依据充分、标准合适、程序合规。 |
3 |
①市级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完整、操作性强的计0—1分;②各区县(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发放途径的,每个区县(市)计0—0.25分。 |
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
|
|
分配结果 |
按资金管理办法分配资金并公示 |
3 |
①市级按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公示、下拨资金的(市所辖区),计0—1分;②各区县(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公示、下拨资金的,每个各区县(市)计0-0.25分; |
资金分配文件、公示记录 |
|
||
拨付及时 |
市级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 |
2 |
在规定的时间内,市级将资金拨付到位。 |
资金分配文件、资金拨付明细。 |
|
||
项目管理(40分) |
组织实施 |
组织机构 |
市县两级均设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门人员、明确了职责。 |
2 |
①市级设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门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计0—1分;各区县(市)设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门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的,每个计0.125分。 |
组织机构文件、职责分工 |
|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
危房改造项目按规定程序申报、鉴定、审核、公示、审批。 |
8 |
各区县(市)危房改造项目按规定程序申报、鉴定、审核、公示、审批,每个区县(市)计0—1分。 |
项目评议、审核、公示、审批记录,公开资料 |
|
||
项目实施 |
项目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包括开工、竣工时间等)。 |
4 |
各区县(市)危房改造项目项目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的,每个区县(市)计0—0.5分。 |
相关记录、资料 |
|
||
项目验收 |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农房抗震要求,逐户逐项验收。 |
4 |
各区县(市)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不合格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每个区县(市)计0—0.5分。 |
项目验收报告、整改决定书等。 |
|
||
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 |
2 |
市县两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开的,市级计0—0.4分、每个区县(市)计0—0.2分。 |
监督检查资料 |
|
||
制度建设 |
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实施、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制度。 |
2 |
各区县(市)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实施、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制度的,每个区县(市)计0—0.25分。 |
相关制度、资料 |
|
||
资料整理、妥善保管 |
及时更新危房改造台账、危房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资料齐全、妥善保管。 |
2 |
市、县两级建设资料齐全、并妥善保管的,市级计0—0.4分、每个区县(市)计0—0.2分。 |
相关资料 |
|
||
加强宣传 |
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 |
2 |
①市、县两级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市级计0—0.4分、每个区县(市)计0—0.2分。 |
相关记录、资料 |
|
||
财务管理 |
制度建设 |
制定财务(含资金)管理制度 |
2 |
市级、各区县(市)制定财务(含资金)管理制度的,其内容完整、合规、措施得力的,市级计0—0.4分、每个区县(市)计0—0.2分。 |
财务(含资金)管理制度 |
|
|
资金到位率 |
本项目实际使用的资金/该项目应使用的资金×100% |
4 |
①达到100%的,计4分;②达到90%(含)—100%的,计3分;③达到80%(含)—90%的,计2分;④达到80%以下的,计1分。 |
查看账本、凭证等相关资料 |
|
||
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 |
4 |
各区县(市)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使用合规(由县级财政直接拨入改造户“一卡通”),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每个区县(市)计0—0.5分。 |
核查相关账务 |
|
||
财务管理 |
专项资金单独列支,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
4 |
各区县(市)专项资金单独列支,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规范,资料齐全的,每个各区县(市)计0—0.5分。 |
核查相关账务、资料 |
|
||
项目绩效(40分) |
产出数量 |
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试点项目 |
实际完成的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户数/方案计划完成的危房改造户数×100% |
5 |
安化县滔溪镇新联村34户,文溪村23户。达标100%的计5分,90%-100%计4分;80%-90%计3分;80%以下计2分 |
检查项目实施资料及现场核实 |
|
灾后重建省级示范项目 |
实际完成的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户数/方案计划完成的危房改造户数×100% |
5 |
赫山区岳家桥镇洗澡坪村11户、桃江县鸬鹚渡镇蒋家冲村20户。达标100%的计5分,90%-100%计4分;80%-90%计3分;80%以下计2分 |
检查项目实施资料及现场核实 |
|
||
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村 |
实际完成的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户数/方案计划完成的危房改造户数×100% |
8 |
各区县(市)60个村。达标100%的计5分,90%-100%计4分;80%-90%计3分;80%以下计2分 |
按50%比例检查项目实施资料及现场核实 |
|
||
产出质量 |
面积达标 |
一户一宅,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 |
3 |
总分3分,每检查发现一户面积超标的扣0.1分直至本项扣至0分 |
房屋建造图纸、现场测量记录 |
|
|
建造方式科学合理 |
适用、经济、安全、美观 |
3 |
总分3分,每检查发现一户建造方式不合理的扣0.1分直至本项扣至0分 |
房屋设计图纸,现场查验记录 |
|
||
有抗震构造 |
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 |
3 |
总分3分,每检查发现一户无抗震构造的扣0.1分直至本项扣至0分 |
房屋设计图纸,现场查验记录 |
|
||
验收合格 |
经相关机构验收合格 |
3 |
总分3分,每检查发现一户未验收的扣0.1分直至本项扣至0分 |
验收报告,整改方案 |
|
||
社会效益 |
风貌管理和传统村落保护 |
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
4 |
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内容,将传统村落作为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工作的重点计0-4分 |
设计方案、验收报告,现场查验记录 |
|
|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群众满意 |
6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统计:①满意度为100%的,计6分;②满意度为90%(含)—99%的,计5分;③满意度为80%(含)—89%的,计4分;④满意度为70%(含)—79%的计3分;⑤满意度为60%(含)—69%的,计2分;⑥满意度为60%以下的,不计分。 |
发放调查问卷 |
|
||
合计 |
|
|
|
100 |
|
|
|
附件3:
编号:
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共_____页 第_____页
现场评价组人员签字:
日期: 2017年 月 日
被评价单位: |
项目名称: |
情况摘要: |
|
附件: |
|
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 |
说明:1、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当对认定检查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是否属实进行认定,如属实,签“情况属实”;如有不同意见,应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作底稿的印制规格为A4型。
附件4:
现场评价回执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机构名称)根据安排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等同志组成现场评价小组,于2017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对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了绩效现场评价,对评价组的现场评价结论、工作方法、廉洁等情况,意见如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
说明:1、列现场评价组全部人员姓名;
2、被评价单位意见篇幅较长请另附页,并注明“意见另附”。
附件5:
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名称 |
益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龙艳玲 |
副所长 |
注册会计师 |
|
冷丽君 |
审计部长 |
注册会计师 |
|
蔡姿芳 |
审计项目经理 |
会计师 |
|
郭东莲 |
审计助理 |
助理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