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益财绩〔2017〕209号
发布时间:2017-08-17 14:56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绩效管理科 浏览次数:

安化县财政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环保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16年度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6年度中央预算安排的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共21010万元(见附件1)及各级配套资金全部作为此次现场抽样评价对象。

二、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26号等文件精神。

(二)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四)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方法

中介机构通过开展调研和核查,了解财政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收集相关信息要素资料,对财政资金政策的公平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绩效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当子项目单位较多时,采用抽样调查进行评价;对重点项目指定样本,对一般项目进行分层抽样,零星项目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样样本所占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资金的30%,项目数量不低于30%。

四、评价内容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项目绩效目标作为评价标准。

2.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是否有设立依据,立项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等;

2)子项目申报流程是否规范,是否组织评审,是否进行公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子项目实施情况:子项目实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签订施工合同;是否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完工后是否组织验收和决算等。

4.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政策情况:资金政策依据的充分性、政策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等情况;

2)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资金的投入与使用等情况,包括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是否按时到位,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截留、挪用、闲置等情况;是否按程序、合同支付等。

3)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

5.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主要对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达到绩效目标的程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

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报告的审核。相关部门、单位予以配合。

(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

(三)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现场评价一是核查市直主管部门项目立项、申报评审、资金分配下达等情况;二是核查部分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情况;三是了解、核实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存在的问题;四是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现场评价主要步骤:

1.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为市直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及项目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员。

2.核查资料。审查核实市直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及实施等情况,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

3.现场查看。对项目点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市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和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二)提升质量,按时报送。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及区县(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资料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报送等各项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要督促区县(市)主管部门如实填报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资料;各区县(市)财政局要如实提供相关数据,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7月20日前,市直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将项目设立依据、相关制度、工作规划(计划)、子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及到位、项目实施及财务核算等资料连同自评报告准备齐全,作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和资料备用,提供给绩效评价工作组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8月15日前,中介机构应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

(三)严守纪律,提高效率。中介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认真填写《现场评价工作底稿》(附件3),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应当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评价过程中获取不当利益;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涉密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保证现场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对现场评价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直主管部门、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要加强同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为其工作提供方便,中介机构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现场评价结束后,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应就中介机构的评价工作填写《现场评价回执》(附件4),由中介机构带回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联系人: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市财政局经建科        曹晓彦   

市环保局                   

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肖源芬  

附件:12016年度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2.2016年度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4.现场评价回执

      5.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1:

 

2016年度中央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序 号

拨款年月

拨款单位

实际拨款金额(万元)

备    注

合计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其他

1

2016.9

大通湖区财政局

12710

12710

 

 

 

 

大通湖保护

2

2016.9

安化县财政局

8300

8300

 

 

 

 

安化柘溪水库保护

 

 

 

 

 

 

 

 

 

 

 

 

 

 

 

 

 

 

 

 

 

 

合     计

21010

21010

 

 

 

 

 

 

 

 

 

 

 

 

 

附件2:

2016年度良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得分

项目决策(20分)

项目前期

开展调研论证,制定规划

开展调研论证,制定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

2

①开展调研论证,出具相关报告的,计0-1分;②制定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的,内容完整、目标明确、有较强的操作性的,计0-1分。

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

 

项目目标

目标内容

设立了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4

①设有绩效目标计0-1分;  ②目标明确计0-1分;  ③目标细化计0-1分;  ④目标量化计0-1分。

工作计划(或方案)及有关材料。

 

决策过程

决策依据

整体项目设立依据。

2

整体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部门计划或实际需要的,计0-2分。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部门计划等。

 

制定分项目管理制度。

8

①制定分项目管理制度的,计0-2分;②制度内容完整,包括申报审批(申报、评审、公示、审批)、项目建设(含设计、造价、财政评审、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合同签订、监理、验收、决算等)、日常管理(含管理机构、日常维护维修、水质监测、运行管理等)及监督检查等,程序合规、操作性强的,计0-6分。

分项目管理制度。

 

资金到位

区县(市)配套资金到位率

各区县(市)实际到位资金/各区县(市)应配套资金×100%。

2

各区县(市)应配套资金到位率:①达到100%的,计2分;②达到90%及以上的,计1分;③达到90%以下的,计0.5分;④未配套的不计分。

查看账本、凭证等资料。

 

资金到位时效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2

各项目资金拨付:①按规定及时到位的,计0-1分;②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的,计0-1分;③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进度的,计0分。

查看账本、凭证等资料,询问项目单位。

 

项目管理(40分)

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2

各项目均成立(明确)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的,计0-2分。

组织机构文件、职责分工

 

项目建设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分项目建设。

6

 各区县(市):①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分项目建设的,计0-3分;②资料齐全、妥善保管的,计0-3分。

项目建设资料,包括招投标、合同资料

 

项目开工完工

分项目按时开工,按期完工。

2

各区县(市)分项目按时(最多不超过30天)开工、按期(最多不超过30天)完工的,计0-2分。超过30天的不计分。

开工记录、验收报告。

 

竣工结算

分项目按时办理工程结算。

2

①已办理工程结算的,计0-1分;②已报经审计审核的,计0-1分

工程结算报告、审计报告

 

项目管理(40分)

组织实施

日常管理

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确保长效水质监控。

6

各区县(市)加强项目日常管理:①成立日常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计0-1分②采取合适的管理、监测模式;计1分③保持水质动态检测;计2分④采取污染防治动态监控措施,计0-2分。

相关检测记录、资料等

 

督查考核

加强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2

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分项目的监督、检查。①督促一次以上,主要检查、督促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和按时开工、完工等;计0-1分②阶段督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计0-2分。

检查监督通知,检查记录、整改意见等

 

项目管理(40分)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

制定财务(含资金)管理制度

2

各区县(市)制定财务(含资金)管理制度的,其内容完整、合规、措施得力的,计0-2分。

财务(含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到位率

本项目实际使用的资金/该项目应使用的资金×100%。

4

各区县(市)整体资金到位率:①达到100%的,计4分;②达到90%(含)—100%的,计3分;③达到80%(含)—90%的,计2分;④达到80%以下的,计1分。

查看账本、凭证等相关资料。

 

超概情况

项目及投资超概比例。

2

①项目超概比例小于10%,计0-1分;②投资超概比例小于10%,计0-1分

核查相关账务。

 

地方和社会投资

地方和社会投入资金。

2

有地方和社会投入资金,计0-2分

核查相关账务。

 

资金使用

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合规。

6

各区县(市):①按计划、分配结果使用资金的,计0-2分;②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合同约定的,计0-2分;③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计0-2分。

核查相关账务。

 

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单独列支、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4

各区县(市)分项目:①支出单独列支的,计0-1分;②票据合法合规、手续完善、财务核算规范的,计0-1分;③资产管理规范的,计0-1分;④资料齐全的,计0-1分。

核查相关账务、资料。

 

项目绩效(40分)

产出数量

完成保护项目投资

已完成数/项目申报设计数×100。

10

①达到90%(含)—100%的,计10分;②达到80%(含)—90%的,计8分;③达到80%(含)及以下的,计6分。

实际完成数、项目申报及方案资料等。

 

产出质量

指标检测

《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2014〕650号)规定的8项指标检测评价

10

①水质检测:按规定进行了检测的,计0-2分。②检测评价结果:计0-8分。③未开展水质检测的,不计分。

检测资料。

 

生态环境效益

指标检测

生态绩效指标检测结果分析。

10

①保护和提高湖体水域水质,计0-2分; ②保护湖滨自然岸线,计0-2分;③提高流域范围内植被覆盖面积,计0-2分;④削减污染,计2分;⑤综合提长升湖体营养状态,计0-2分。

检测结果分析。

 

社会效益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群众满意程度。

10

通过开展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①90%(含)以上的,计10分;②80%(含)-90%的,计8分;③80%及以下的,计6分。

发放调查表。

 

合  计

 

 

 

100

 

 

 

 

附件3:

编号:

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_____页  第_____

现场评价组人员签字:

日期:  2017年    月    日

被评价单位:

项目名称:

情况摘要:

 

 

 

 

 

 

 

 

附件:

 

 

 

 

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

 

 

 

 

说明:1、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当对认定检查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是否属实进行认定,如属实,情况属实;如有不同意见,应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作底稿的印制规格为A4型。

附件4:

现场评价回执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机构名称)根据安排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等同志组成现场评价小组,于2017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对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了绩效现场评价,对评价组的现场评价结论、工作方法、廉洁等情况,意见如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说明:1、列现场评价组全部人员姓名;

     2、被评价单位意见篇幅较长请另附页,并注明“意见另附”。

附件5:

 

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名称

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场评价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肖源芬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谢丽娅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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