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人社发〔2017〕65号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战略实施,切实做好农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6〕2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规范服务、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各行政村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以下简称“村级平台”), 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实现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使全市所有农村劳动者都能够就地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主要内容
村级平台负责本行政村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与招聘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监测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服务职能和促进充分就业创业专项(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今后,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和我市工作需要,将适时对服务项目进行调整。
三、完善村级平台基本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村级平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效能考核结果,每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保障村级平台的正常工作开展。其中:保障基本服务职能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村/年;被认定为省级、市级充分就业村(或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村)的行政村分别按照省级1万元/次、市级0.5万元/次给予专项补助(促进充分就业项目一个年度内按最高等次享受补助,不累加享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推荐意见、市级年度考核结果和平时工作绩效等指标,每年对全市工作业绩表现突出的40个左右的村级平台实行以奖代补,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特别是对承接市级以上大型活动、开展工作试点的村级平台给予重点支持。
村级平台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就业服务设备维护、就业创业宣传、建立健全台帐、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教育培训等,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
四、加强村级平台服务效能考核和监督管理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要组织对辖区内村级平台进行年度服务效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信息管理等,主要依据为平台建立的基础台账、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服务记录、群众满意度等(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促进充分就业创业专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进行认定。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村级平台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服务与日常维护,切实保障各类设施设备与信息网络安全,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对骗取补助资金、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附件:1.益阳市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指导目录
2.益阳市村级平台服务效能考核办法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印发 |
附件1
益阳市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指导目录
服务项目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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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管理与招聘服务 |
1.1人力资源管理 |
及时登记辖区内人力资源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内容完整、真实,更新及时 |
1.2人力资源招聘 |
通过举办招聘会成功介绍辖区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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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
建立辖区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动态基础台账,通过推荐培训、组织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等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在省内转移就业 |
3.就业信息与统计监测服务 |
3.就业信息与统计监测服务 |
对辖区内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包括:就业失业、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精准扶贫和劳务协作脱贫等就业信息数据进行监测并按要求进行统计和系统录入 |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及时了解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
5.创业服务 |
5.创业服务 |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等推荐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
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
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
按要求完成市、区县(市)布置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
7.促进充分就业创业 |
7.1促进充分就业 |
达到省级、市级充分转移就业行政村标准,按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
7.2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
达到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村标准,按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
备注:1.辖区劳动者,是指在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2.更新人力资源信息,是指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就业情况、培训情况等)发生变化及时予以更新。3.实现就业,是指为劳动者提供推荐参加技能培训、提供岗位信息、开展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经村级平台推荐帮助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4.成功创业,是村级平台通过提供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帮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创业项目等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新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5.促进充分就业项目,村级平台在一个年度内按最高等次享受补助,不得累加享受,补助资金从区县(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附件2
益阳市村级平台服务效能考核办法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62号)、《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湘劳社工字〔2009〕4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村级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级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下移,实现全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城乡统筹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通过量化考评指标,全面检验村级平台履行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职能、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根据考核结果对村级平台进行资金奖补。
二、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三、考核内容
以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信息管理为重点(每年根据村级平台职能和服务项目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量化细化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分值100分。
四、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采取区县(市)自查与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一次,时间从9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区县(市)自查阶段(9月)。各区县(市)根据要求,组织开展村级平台自查工作。对照考核指标,整理考核资料,对照考核评分办法中规定的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逐项整改,如实填写考核评分表并形成自查总结材料。
区县(市)自查评分表与自查总结(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于9月底报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城镇社区就业科。未按时报送的区县(市)不参与市级考核,当年村级平台考核为不合格。
(二)市级考评阶段(10-11月)。在各区县(市)自评报告基础上,由市人社局、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地村级平台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核实。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进行,听取村级平台情况介绍、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对照考核标准,实地检查平台建设情况;查看有关资料和工作台帐,访问特定服务对象等,全面掌握村级平台工作成效。
五、奖补办法
(一)等次划分。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等次。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数80-90分(含)的为合格,考核分数80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控制在30%以内。
(二)奖项设置。全市获得优秀等次的平台中评选部分年度市级优秀村级平台。
(三)奖补标准。获得市级优秀村级平台的由市局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扶持,用于补充村级平台开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村级平台建设,加快人社职能下移,通过绩效考核奖补措施支持村级平台充分履行职责,有利于推进人社部门服务前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区县(市)对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2018年开始,村级人社平台考核工作与乡镇(街道)、社区平台考核同步进行。
(二)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好自查自评,对照考核标准,客观公正评分,突出工作实绩。要严肃考评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凡在考核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评资格。要发挥考评导向作用,通过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全市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村级平台。
(三)主动作为。各区县(市)要加强对各村级平台的指导、管理、培训,支持村级平台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各区县(市)可参照市村级人社平台考核办法,结合本地职能下移内容,制订本地村级平台考核办法。根据村级平台提供人社服务情况,工作效能情况,按一定标准对村级平台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中列支。
对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城镇社区就业服务科联系。联系电话:4225871
附件:1.益阳市村级平台考核评分表
2.益阳市村级平台考核情况表
附件1
益阳市村级平台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平台建设 |
1 |
平台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有专门窗口,悬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指示吊牌; |
2 |
未设置专门窗口或未悬挂标牌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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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 |
1 |
无专职人员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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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档案橱柜、信息发布栏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
2 |
设备不全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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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稳定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并足额拨付,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2 |
查阅相关财务资料, 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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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1 |
日常管理制度。平台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规范; |
5 |
未挂牌上岗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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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台账制度。根据职能下移情况,建立与职能对应的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动态维护; |
6 |
查阅台账是否实时建立并更新。台账不全扣5分,更新不及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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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并公示工作职能、工作制度、服务流程; |
5 |
查阅相关资料。制度不全扣3分。没有制度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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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
1 |
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
6 |
查阅宣传资料与咨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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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
10 |
查询信息系统数据并结合平时数据更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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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收集、发布供求职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
6 |
查阅求职登记、岗位发布,农村劳动力转移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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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
6 |
查阅农村劳动者培训申报受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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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工作; |
5 |
查阅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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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及信息比对工作; |
6 |
查询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及采集资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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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 |
6 |
查询生存认证登记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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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情况 |
7 |
查询信息系统数据及就业援助工作资料及援助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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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上级人社部门布置的年度项目化工作任务; |
5 |
结合项目化工作任务查询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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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
1 |
安装使用益阳市劳动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时采集更新相关信息。 |
12 |
查询劳动力信息采集数据实时录入、更新及采集数据完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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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项业务实行计算机操作,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相符,数据准确率和完整率达到95%以上。 |
8 |
对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及数据准确性进行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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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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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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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益阳市村级平台考核情况表
填报单位(区县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乡镇(街道)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区县(市)考核等次 |
市考核小组考评等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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