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决定对2018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绩效开展跟踪监控,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且预算安排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单位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监控方式
绩效监控主要采取部门、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
(一)部门、单位自行监控:是指部门、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跟踪监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项目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支出责任制度,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要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定期填报《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见附件)。当项目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下年初,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总结项目绩效监控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
(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是指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绩效跟踪管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以及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项目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不定期对有关项目进行跟踪抽查,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促使部门、单位改进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监控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要明确责任科室,确定专人,尽快将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围绕绩效目标开展监控,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
(三)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反应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我局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四、资料报送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有关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按季填报《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每季度前10日内,将上季度《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市财政局归口管理业务科室审核后,连同电子文本一并报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各相关部门、单位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 宁 联系电话:6102632
收件箱:945819008@qq.com。
附件:1.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
2.2018年跟踪监控项目明细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