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9】15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18】20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预算指标收入请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本次中央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各地承担的培训人数予以分配,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主力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农村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免费培训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待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意见出台后,再下达绩效管理目标,各地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小计 |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备注 |
市中心医院 |
453 |
|
453 |
|
市第一中医医院 |
13 |
10 |
3 |
|
益阳医专附属医院 |
40 |
40 |
|
|
合计 |
506 |
50 |
4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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