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9】10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18】17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明确指标的100%比例下达。该项资金将与省级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届时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结算。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附件: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补助金额 |
备 注 |
资阳区 |
161 |
|
赫山区 |
400 |
|
高新区 |
38 |
|
大通湖区 |
74 |
|
合 计 |
6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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