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8】278号
发布时间:2019-02-20 11:0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医改政策,为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湘财预[2018]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收入”,支出请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度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额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依据2017年公布的乡村常住人口数。各区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2018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2018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7年常住乡村人口数(人)

分配系数

常住乡村人口数和省直管县系数相乘得到的权数

按因素法拨付资金(万元)

益财社指【2018】22号预拨资金(万元)

此次拨付资金(万元)

资阳区

181100

1.0

181100

120.8

72

48.8

赫山区

285300

1.0

285300

190.3

103.63

86.67

高新区

18900

1.0

18900

12.6

4.37

8.23

合计

485300

 

485300

323.7

180

143.7

注:分配公式:某区分配金额=该区权数/总权数33886740*中央和省补助金额22600-预拨金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