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省补助独生子女保健项目经费的通知
根据湘财社指[2018]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8年省补助独生子女保健项目经费 万元,对非省直管县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省级独生子女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请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各地及时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8年省补助独生子女保健项目经费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2018年省补助独生子女保健项目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人数 |
金额 |
备注 |
资阳区 |
3205 |
11.54 |
|
赫山区 |
3991 |
14.37 |
|
大通湖区 |
1955 |
7.04 |
|
高新区 |
600 |
2.16 |
|
合计 |
9751 |
3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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