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二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 15:2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二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已扣除益财社指〔2017〕39号预拨资金)。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依据。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50元/年。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资金主要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和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社[2010]24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和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益财社[2010]223号)明确的市、区两级财政配套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常住人口数为市统计局2016年统计年鉴公布数据。

二、相关要求。各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本级应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及时拨付,确保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50元。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益财社指【2017】164号附件.xls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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