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4〕227号
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我省参保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180元(比照享受西部政策县市为每人220元)。为确保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正常支付,市级财政已于6月份预拨了第一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现根据你区申报参保人数和补贴标准计算下达你区第二批资金 万元。请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分类功能科目2100508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各区必须将市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保居民的医疗补助。要加强资金监管,杜绝居民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现象,不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平衡健康发展。
附件: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区)
益阳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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