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4〕166号
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我省参保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180元(比照享受西部政策县市为每人220元)。为确保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正常支付,决定参考上年度市级财政配套额预拨你区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第一批资金 万元,剩余部分待下半年根据实际参保人数和补贴标准计算确定实际负担数后在第二批资金中补足。该项指标请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分类功能科目2100508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各区必须将市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保居民的医疗补助。要加强资金监管,杜绝居民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现象,不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平衡健康发展。
附件: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表(总表不发区)
益阳市财政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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