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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406号),经研究,下达你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其他支出”。
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各区财政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基层医疗机构 |
村卫生室 |
小计 |
备注 |
||
预拨中央资金 |
预拨省级资金 |
预拨中央 |
预拨省级 |
|||
高新区 |
58.05 |
42.89 |
33.8 |
17.24 |
151.98 |
|
赫山区 |
247.41 |
182.81 |
144.06 |
73.46 |
647.74 |
|
资阳区 |
113.88 |
81.4 |
92.89 |
47.5 |
335.67 |
|
大通湖区 |
172.03 |
101.4 |
11.01 |
5.7 |
290.14 |
|
合 计 |
591.37 |
408.5 |
281.76 |
143.9 |
1425.53 |
|
资金来源 |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406号)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卫健委。
益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