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2〕69号
益财预〔2022〕69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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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21〕35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绩效管理目标随后下达,各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
益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附件
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小 计 |
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
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 |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 提升 |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75 |
|
320 |
55 |
|
赫山区 |
400 |
200 |
|
|
200 |
合 计 |
775 |
200 |
320 |
55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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