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2〕96号
发布时间:2022-06-06 10:5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益财预〔2022〕96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

资金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36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2年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支出”。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抄送:市卫健委。

益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


附件:

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金额

(万元)

村卫生室

基层医疗机构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资阳区

333.40

85.30

44.20

120.60

83.30

赫山区

689.49

141.02

80.63

272.40

195.44

大通湖区

136.70

28.90

14.00

54.40

39.40

高新区

108.61

7.48

4.27

56.40

40.46

合 计

1268.20

262.70

143.10

503.80

3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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