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2]8号
发布时间:2022-06-06 10:4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

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

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364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区(县、市)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见附表1),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0“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中央财政对我省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部分按照40%比例补助。对于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财政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确定的分类分档分担比例对我市及区(县、市)补助(见附表2)。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2021年2月6日至6月30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请各区(县、市)加快财政补助收入拨付进度,收文后迅速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于2022年1月10日前拨付至益阳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对应各区县市分账户(见附表3、4)。

附表1:2021年2月6日-6月30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附件2 :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结算表

附件3:益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区县市上解资金明细表

附件4:益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区县市上解资金明细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表1.xls

表2区县市结算表.xlsx

附件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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