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2]46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337号),决定下达你区(单位)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该预算指标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预算安排、指标安排等工作,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区/单位 |
金额 |
市医疗保障局 |
110 |
资阳区 |
41 |
赫山区 |
49 |
大通湖区 |
24 |
小计 |
224 |
备注:资金来源为湘财预[2021]337号中央直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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