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区落实就业政策,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社指〔2018〕110号)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就业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拨的资金,支出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7对企业补助”或“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各地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21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各区县(市)要按照现行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 7 日
单位:万元
单 位 |
2018年分配金额 |
预拨2019年补助资金 |
备注 |
||
小计 |
益财社指[2018]323号已预拨 |
本次预拨 |
|||
资阳区 |
1628 |
1140 |
304 |
836 |
含代发市直部分军退人员就业援助25万元 |
赫山区 |
2631 |
1842 |
496 |
1346 |
含代发市直部分军退人员就业援助370万元 |
大通湖区 |
735 |
515 |
|
515 |
|
高新区 |
247 |
173 |
|
173 |
|
合 计 |
5241 |
3670 |
800 |
2870 |
本次预拨各单位按2018年分配数的计算比例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