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8】331号
根据湘财社指〔2018〕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应与你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二、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区财政、民政部门要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6】10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请列2018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5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列20815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第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备注 |
资阳区 |
130 |
123 |
7 |
|
赫山区 |
100 |
93 |
7 |
|
大通湖区 |
10 |
10 |
|
|
高新区 |
10 |
10 |
|
|
合计 |
250 |
236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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