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各区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14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定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单位就业专项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的资金,支出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7对企业补助”或“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请各单位按照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单位:万元
单 位 |
2018年分配金额 |
备 注 |
益阳市财政局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
1200 |
2013年欠缴失业保险费:市灯泡厂758.6万、红旗化工厂265.08万、缝纫机厂176.32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