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底到2017年7月,省分配我市社保民生资金14笔,共计402226万元。其中省直管县241989.8万元,由省直接分配结算到县(市);市本级及市辖区160236.20万元,已全部下达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分项情况见附表。
附件:2016.12-2017.7民生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