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7】162号(湘财预【201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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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7]55号)精神,支持地方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保障工作,提升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区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供养机构环境和服务质量,推动供养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 请将此款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1100299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21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 收文后,请立即与民政部门联系,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供养机构,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机构个数 |
金额 |
备注 |
资阳区 |
9 |
19 |
|
赫山区 |
21 |
43 |
|
高新区 |
2 |
4 |
|
大通湖区 |
4 |
8 |
|
合计 |
36 |
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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