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7】110号(湘财社指【2017】67号)
发布时间:2017-08-01 15:4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湘财社指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你区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06款“救济费”)。区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资阳区

240

 

赫山区

160

 

大通湖区

50

 

高新区

50

 

合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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