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7】94号(湘财社指【201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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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补助你区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市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你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0815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06款“救济费”)。各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017年7月4日
附件:
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补助资金 |
备注 |
资阳区 |
30 |
|
赫山区 |
10 |
|
大通湖区 |
5 |
|
高新区 |
5 |
|
合计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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