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4〕231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4〕57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群众后期生活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等问题。
二、各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请将此款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4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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