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3〕303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21号)和《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民办发〔2011〕47号)精神,根据湘财预〔2013〕112号文件,经研究,现决定拨给你区201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省财政补助资金,是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孤儿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对你地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予以补助。
二、此次拨付的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2项“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13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001项“儿童福利”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孤儿人数和各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并与本机财政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统筹使用,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由结余的,由各地调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
附件:201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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