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3〕291号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3〕102号),经研究,现下拨你区2013年城乡低保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在分配资金时主要参考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动态管理情况、低保对象人数等因素。市财政在今后分配资金时将进一步完善因素分配法,参照中央分配因素,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统筹考虑分配资金。
二、此次拨付的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2项“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第2081201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第2081701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均列入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各区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等文件的要求,统筹地方资金安排情况,加强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要加强低保基础工作,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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