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3〕440号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3〕59号),经研究,现下拨你区2013年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其中,城市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中,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2013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0505项“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第2100507项“农村医疗救助”,经济分类科目都列入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在分配资金时重点考虑基金使用、资助参保情况、地方财政安排、住院救助水平、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市财政从明年起将根据上级要求相应调整资金分配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三、你区财政和民政部门要结合地方财政投入统筹安排,做好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与资助等医疗救助工作,并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湘财社〔2005〕20号)和《湖南省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湘财社〔2004〕37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及救助基金管理,合理降低基金结余率,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3年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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