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3〕224号
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19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出”。各地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2、根据财社〔2022〕149号文件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3、各县(市、区、单位)要按照现行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下达2023年第四批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xls
益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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