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19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下达你区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出”。各地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2、根据财社〔2022〕149号文件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3、各区要按照现行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4、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将进一步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奖优罚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区要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附件:下达2023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发区)
益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下达2023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
(总表不发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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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分配中央、 省金额 |
本次安排2023年 中央资金 |
资阳区 |
1661 |
1163 |
赫山区 |
2222 |
1555 |
大通湖区 |
640 |
448 |
高新区 |
413 |
289 |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
4936 |
3455 |
备注:本次拨付各区中央资金按2022年各区结算金额的70%下达,资金来源为湘财预〔2022〕319号中央部分,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