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益财社【2022】15号
发布时间:2022-06-06 10:2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市本级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已于2022年1月1日经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预算执行。各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合理安排基金支出,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因重大政策因素变动确需调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调整方案,经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各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预算执行分析、通报、预警制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密切关注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反映各险种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分析影响预算按计划执行的原因和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注意基金预算执行风险预警,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预算执行中的较大偏差及基金支付风险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的科学性、计划性、约束性,确保预算执行均衡、平稳、安全。

三、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会同财政、税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社会保险法》、《预算法》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的收支管理,不得擅自减征、免征应征收入,擅自扩大统筹项目和支付范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完整、准确。

四、做好预算公开。各主管部门应当在社保基金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按要求将基金预算批复至各经办机构,并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附件: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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