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3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2022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其他支出”。各区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根据财社[2021]148号文件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区要按照现行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本次下达资金按照2021年四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数的70%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比例分配。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进一步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奖优罚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区要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市财政局将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列入市政府2021年落实就业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资金奖励,对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消化慢的地方,适当扣减资金。
附件:2022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5日
附件
2022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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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小计 |
合计 |
3336 |
372 |
3708 |
资阳区 |
1124 |
120 |
1244 |
赫山区 |
1569 |
183 |
1752 |
大通湖区 |
364 |
50 |
414 |
高新区 |
279 |
19 |
298 |
备注:资金来源为湘财预[2021]305号,本次下达中央资金3336万元、省级资金372万元,合计3708万元。剩余中央资金3362万元、省级资金372万元,合计37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