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的批复
益财社【2019】24号
市本级各经办机构:
2019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已于2019年1月11日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你处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执行,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经办机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人社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批复经办机构执行。
各经办机构要认真执行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各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应当在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按《财政部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的通知》(财监【2019】1号)、《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湘财预【2017】28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益财预【2017】15号)的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附件: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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