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本级及高新区和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15 10:0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预算科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市本级及高新区和大通湖区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10月29日在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胡康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8年市本级及高新区和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报告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影响预算调整的因素。

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截止9月底,省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券额度113459万元,剔除年初预安排34000万元,本次安排794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75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527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今年市保安公司一次性收入9678万元,原市油脂厂资产一次性收入744万元,共计10422万元缴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应作相应调整。其中,市保安公司一次性收入967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二)具体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市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53220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6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收入调增26759万元,调入资金调增19678万元。市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53220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643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调增30393万元,补助区县支出调增93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调增6700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市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35501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3122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10422万元,专项债务收入调增52700万元。市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35501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3122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调增25844万元,调出资金调增1967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增17600万元。收支平衡。

2018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政府债券由各省自发自还,发行和偿还主体为省人民政府。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资金用途分为置换存量债务政府债券(以下简称置换债券)和新增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新增债券)两种,置换债券专项用于偿还经审计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当年到期本金,即将银行贷款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不需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新增债券按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等中央和省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应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湘财预〔2018〕81号)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领域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民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政策部署。新增债券要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统筹财力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项资金需求。

(一)新增债券资金和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截止9月底,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额度301282万元,其中市本级113459万元,剔除转贷赫山区省定外债限额500万元、转贷大通湖区省定一般债券限额6200万元,市本级实际可分配使用1067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4059万元,专项债务52700万元。另外,加上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678万元(市保安公司一次性收入),共计可分配使用11643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年初预安排34000万元。我们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与年初预算通盘考虑,在编制2018年市级年初预算时,预安排今年一般债务资金34000万元,已向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

2.调整预算补充安排82437万元。根据预算执行中的新情况,补充安排82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059万元,专项债务527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678万元。具体如下:

1)借新还旧政府债券1175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列支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第一批借新还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7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借新还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103号),省财政下达市本级2018年借新还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759万元,列入一般债务。按照上级专款专用的要求,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债券利息仍由各地自行承担。

2)其他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支出83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列支出。

一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出1450万元。主要是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财政补贴1000万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00万元,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建设150万元。

二是民生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是乡镇敬老院改扩建配套100万元。

三是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6750万元。主要是电子政务内网建设200万元,职院船舶特色专业群建设500万元,市强戒所巡逻通道建设90万元,监管中心建设5960万元。

3)专项债务527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列支出。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000万元,转贷益阳高新区17600万元。

一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5100万元。按规定专项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其中:市两型投8000万元,市交发投5000万元,市城建投12100万元。

二是安排中心城区教育系统化解大班额新增学位建设市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是安排产业兴市三年行动专项资金500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根据《益阳市产业兴市三年行动计划》(益办发〔2018〕18号),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项目建设年”部署,支持全市“六个10”工程项目建设,2018—2020年每年整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0万元(2018年统筹整合年初预算重点项目产业发展类资金10000万元,调整预算新增安排5000万元)。含落实市政府益政发〔2018〕6号文件精神,安排外贸经济发展和外商直接投资奖补资金2000万元,增加安排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是安排长益常高铁益阳段征地拆迁市级配套资金176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460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3000万元)。根据土地储备融资需求,为筹资支持长益常高铁建设,落实省政府下达的该项目征地拆迁市县配套资金任务,拟将此专项债务额度共计17600万元分配给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并由其负责还本付息。

4)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安排支出967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3494万元。主要是监管中心建设2458万元,城市规划编制经费500万元,赫山区防汛通道建设200万元,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贷款贴息337万元。

二是政策性支出2122万元。主要是人民警察“两项补贴”支出293万元,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贴1000万元,留置对象看护警力人员经费600万元等。

三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1102万元。主要是扶贫专项资金220万元,中心城区高排放公交车淘汰经费882万元。

四是民生项目支出2625万元。主要是预留新一轮调资经费1345万元,市一中绩效工资补助257万元,中心城区城市特困家庭救助资金200万元,城乡低保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188万元,老年人乘车补贴160万元等。

五是其他支出334万元。主要是第二届生态农业智慧乡村互联网大会经费150万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服装经费60万元,外贸服务中心全年水电费用50万元等。

(二)年初预算重点专项债券还本资金置换财力安排情况。

今年省下达的借新还旧债券和置换债券已将年初预算重点专项中安排的债券还本资金6165万元置换出来(其中,2013年五年期债券还本5550万元,2015年三年期债券还本615万元),置换后腾出来的预算资金纳入调整预算分配使用。具体项目为:人民警察“两项补贴”支出1187万元,反恐维稳、公安信息化建设等支出4978万元。以上置换财力安排的项目,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但不重复增列支出。

(三)置换债券分配使用情况。

置换债券严格按中央、省规定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和债务结构调整。截止9月底,省财政下达我市置换债券资金共计42.36亿元,其中,市本级(含高新区、大通湖区)21.64亿元,省直接分配到区县(市)20.72亿元。根据上级要求,考虑各债务人债务规模、债务结构、今年到期的银行贷款本金等因素,市本级置换债券资金21.64亿元中,下达高新区6.64亿元,大通湖区0.16亿元,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8亿元,益阳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1亿元,归还市本级2013年政府债券本金0.56亿元。以上置换债券,按规定不需纳入预算调整方案。

三、关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中央、省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目前共收回存量资金16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存量资金13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存量资金2177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653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为避免重复列支,在政府收支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收支。因此,市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6812万元,不需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反映收支,而在规定的会计科目“其他应付款——收回存量资金”项下再安排使用(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四、高新区和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区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14659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3717万元,其中,地方收入调减133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796万元,上年结余调减2189万元。区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14659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3717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调减387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10000万元,年终结余调减1544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区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10880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23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5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7600万元,上年结余调增9058万元。区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10880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23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30884万元,上解支出调增80万元,年终结余调增1342万元。收支平衡。

(二)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区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14575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65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000万元(年初预算预安排5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8万元。区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14575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658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区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709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24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452万元,上年结余调增124万元。区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709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924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增8万元,年终结余124调增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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