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8838万元,为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53.57%,比上年同期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5.23%。其中:地方收入386129万元,为预算的52.03%,下降4.16%;上划中央收入236872万元,为预算的55.98%,增长21.31%;上划省级收入55837万元,为预算的54.81%,增长18.84%。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4272万元(含当年上级财政新增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下同),为预算的79.45%,增长9.50%。
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4656万元,为预算的52.09%,下降2.75%。其中:地方收入76273万元,为预算的51.04%,下降7.23%;上划中央收入52909万元,为预算的53.79%,增长4.21%;上划省级收入5474万元,为预算的51.13%,下降0.16%。
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652万元,为预算的62.28%,增长3.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36698万元,为预算的82.94%,增长150.82%。政府性基金支出384540万元,为预算的73.41%,增长91.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6710万元,增长106.93%,其相关支出也相应上升。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79485万元,为预算的61.49%,增长119.99%。政府性基金支出159819万元,为预算的54.75%,增长60.26%。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6家国有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万元,为预算的1.65%,主要原因是企业为应对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紧张,导致收入延缓入库(7月份已完成100%)。其中: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2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半年暂无支出。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5947万元,为预算的66.37%,增长8.33%。其中:保险费收入10235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7414万元,利息收入1002万元,其他收入4686万元,转移收入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1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203万元,为预算的46.38%增长14.7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5522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68万元。执行未过半主要原因:一是按历年来医疗基金的支出情况,下半年医保基金的支出一般占全年支出的2/3。二是根据省人社厅湘人社函〔2017〕405号文件,调整了养老保险支出会计科目,将原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的代发项目改列“暂收款”。(各险种的具体情况详见《益阳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附表》)
二、影响预算执行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主要指标稳中有增,经济发展运行平稳。上半年全市GDP、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8.2%、13.7%、8.1%、26.1%。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贷款分别比年初增长4.89%、11.09%。经济的平稳发展,为财政增收提供了基本面支撑。
(二)房地产市场阶段火热,国土出让量价齐升。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同比分别增长22.1%、23.8%;中心城区招拍挂成交土地40宗(其中商居17宗,工业21宗),增长263.64%;成交面积125.37公顷,增长421.34%。与此关联的税收大幅攀升,土地增值税、契税入库税收同比分别增长34.05%、49.44%。
(三)实体经济稳中向好,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乏力。分税种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入库38.03亿元,同比增收6.89亿元,增长22.11%,税收贡献率提升1.20个百分点。消费税企稳,同比增长6.9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税收总量较小。第二产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入库税收24.38亿元,同比增收4.77亿元,增长24.32%,增速提高15.56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同比分别增长118.75%、23.55%、36.8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4.14%。第三产业对房地产依存度较高。上半年入库税收30.08亿元,同比增收4.22亿元,增长16.32%。其中:房地产业同比增收2.70亿元,增长40.12%;批发零售业(主要是烟草),同比增收0.80亿元,增长9.32%;但金融业同比减收0.33亿元,下降7.28%(详见下表)。分企业看:上半年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的56家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20.01亿元,同比增长8.82%,税收贡献率下降3.76个百分点。56家重点税源企业中,税收增长的仅32家,其中房地产、工业制造企业增长较快。受发电量减少或成本上升、税收抵扣等因素影响,柘溪水电、长安电厂同比分别下降41.78%、4.51%。
(四)减税降费新政陆续出台,降低收入增长预期。国家各部委减税降费 “组合拳”陆续落地,预计将直接影响2018年全市财税收入6亿元左右。其中:一是从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下调等3项减税政策开始实施,预计影响税收3亿元左右。二是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预计影响税收0.15亿元左右。三是金融机构涉农小额贷款免税额提高政策,预计影响税收0.50亿元左右。我市受影响的主要是农商行系统。四是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停、缓、调、撤”政策,预计影响税收收入1亿元以上。五是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预计影响税收收入、非税收入1亿元左右。由于减税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有3-6个月的滞后期,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影响在下半年将逐步显现。
近两年1-6月分行业税收比较情况表
金额单位:亿元
行业 |
2017年1-6月 |
2018年1-6月 |
||||
总量 |
比重% |
增速% |
总量 |
比重% |
增速% |
|
合 计 |
45.61 |
100.00 |
11.70 |
54.74 |
100.00 |
20.00 |
第一产业 |
0.14 |
0.31 |
55.56 |
0.28 |
0.51 |
100.00 |
第二产业 |
19.61 |
42.99 |
8.76 |
24.38 |
44.54 |
24.32 |
采矿业 |
0.16 |
0.35 |
14.29 |
0.35 |
0.64 |
118.75 |
制造业 |
10.49 |
23.00 |
45.49 |
12.96 |
23.68 |
23.55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90 |
6.36 |
-16.91 |
2.78 |
5.08 |
-4.14 |
建筑业 |
6.06 |
13.29 |
-15.72 |
8.29 |
15.14 |
36.80 |
第三产业 |
25.86 |
56.70 |
13.87 |
30.08 |
54.95 |
16.32 |
批发和零售业 |
8.58 |
18.81 |
9.58 |
9.38 |
17.14 |
9.3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0.52 |
1.14 |
8.33 |
0.61 |
1.11 |
17.31 |
住宿和餐饮业 |
0.29 |
0.64 |
-19.44 |
0.29 |
0.53 |
0.0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43 |
0.94 |
-17.31 |
0.35 |
0.64 |
-18.60 |
金融业 |
4.53 |
9.93 |
20.16 |
4.20 |
7.67 |
-7.28 |
房地产业(总) |
6.73 |
14.76 |
30.43 |
9.43 |
17.23 |
40.1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9 |
2.39 |
7.92 |
1.99 |
3.64 |
82.57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0.23 |
0.50 |
15.00 |
0.47 |
0.86 |
104.35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0.73 |
1.60 |
-6.41 |
0.26 |
0.47 |
-64.3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0.43 |
0.94 |
-34.85 |
0.51 |
0.93 |
18.60 |
教育(总) |
0.09 |
0.20 |
80.00 |
0.16 |
0.29 |
77.78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0.20 |
0.44 |
66.67 |
0.27 |
0.49 |
35.0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03 |
0.07 |
0.00 |
0.07 |
0.13 |
133.33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98 |
4.34 |
13.79 |
2.09 |
3.82 |
5.56 |
三、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着力真抓实干,预算收支完成“双过半”。
全市各级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收入预期目标,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税收征管。财政部门牵头总揽、实时监控,按月调度,狠抓均衡入库。税务部门克服机构调整带来的影响,改革、征收两不误,赶早抓前,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积极推动“互联网+税收”建设,“抓得早、抓得细、抓得实”。全市财税收入前5个月保持了较高幅度的增长,在确保收入质量,非税收入大幅压减的情况下,上半年完成预算的53.57%,完成“双过半”,收入增幅5.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79.45%,增长9.50%,进度位于全省前列。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突出重点督查工作重点完善督查激励机制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0号)及《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湘财预〔2018〕78号)文件精神,着力真抓实干,推动全市经济量增质优。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同比增加91211万元,增长20%,增速同比提高8.30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同比减少57491万元,增速同比下降32.96%。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同比下降12.85个百分点至34.06%,居市州第6位。
(三)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对政府性债务和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甄别,摸清了债务家底。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市)、市直相关单位制定了债务化解方案。上半年,市县两级通过经营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借新还本、预算安排、债券置换等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了还本付息支出。
(四)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市级财政通过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共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29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230万元,是上年的2.55倍。重点支持50个市级对口扶贫村建设、扶贫网建设、民政脱贫资金兜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市本级及所辖区共争取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1.49亿元,市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7460万元,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生态修复与保护等,积极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加强收入征管,赶早抓前,落细落实,圆满完成了“双过半”任务,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同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统筹兼顾,压一般保重点,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国库库款预测预警监控管理长效机制,防范风险,实现了 “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资金需求,财政预算执行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经济运行压力大,传统产业尚未完全走出低谷,新兴产业还处于培育期,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中央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预计下半年财政增收将十分困难。二是提高收入质量还需咬定目标,继续加力。三是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刚性增支因素较多,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调资政策资金需求量巨大,各项基本民生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愈加尖锐,全年预算平衡压力较大。五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筹资压力增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培植财源税源。
一是突出重点项目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和“新财源建设年”活动,抓实省“五个100工程”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抓实实体经济帮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帮扶力度,全面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主动作为,将企业帮扶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产业抓财源,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培植经济增长新动能。三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好财政产业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有效投资,培育新财源。
(二)做好收入分析测算,强化收入征管。
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实施情况,扎实做好有关数据测算,做好工作预案,发挥好改革政策的积极影响,同时精准发力稳增长,确保政策实施与财税收入增长两不误。各级财税部门要利用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契机,整合纳税企业信息,抓好税费清理,强化零散税收的征管。落实非税收入压减任务,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三)坚持厉行节约,严控新增支出。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确保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需要。要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除落实中央、省、市规定的重点民生项目外,最大力度集中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要强化库款监测,严格出借、预拨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收回无预算安排出借、预拨资金。
(四)加强政府性投资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政府投资“停、缓、调、撤”后续工作。用好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确保中央、省、市重点民生项目的推进和建设。支持平台公司多方筹资,并积极协调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确保按期还本付息。加强政府债务的分析、预警工作,积极管控舆情,做好防范化解政府性风险各项工作。
(五)认真整改“同级审”指出的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人大的决定决议,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