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益阳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益阳市财政局汇总,益阳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957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4180万元下降22.73%。其中:公务接待费5067万元,较2016年6900万元下降26.579%,因公出国(境)费257万元,较2016年180万元上涨42.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5633万元,较2016年6700万元下降15.93%。
2017年,我市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2016年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三是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在日常财政监督监管中注重对预算单位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各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四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财政负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体下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是因公出国境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委拟定于2017年组织部分领导干部赴国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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