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益阳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3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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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经益阳市财政局汇总,益阳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安排的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为8027.04万元,比同口径预算安排的15847万元,减少7819.96万元,为预算数的50.65%,较2014年14751万元下降45.58%;其中:公务接待费3185.61万元(国内接待费3153.39万元,共接待24093批次、215555人次;国境外接待费32.22万元,共接待33批次、363人次),为预算数的43.96%,较2014年7020万元下降54.62%;公务用车费462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2.11万元(共购买公务用车19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7.4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298台),为预算数的54.30%,较2014年7557万元下降38.74%;因公出国(境)费211.86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7个,97人次),为预算数的75.66%,较2014年174万元增长21.76%。
2015年,我市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2014年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三是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在日常财政监督监管中注重对预算单位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各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http://www.hnyycz.gov.cn/upload_files/article/123/2_1472614255_12893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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