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0日在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胡康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总体要求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支出预算全面完成,各项财政改革积极推进。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949119万元,为预算的99.65%,比上年增长10.30%。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94361万元,为预算的106.28%,增长14.17%;上划省收入完成81076万元,为预算的106.90%,增长25.4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73682万元,为预算的86.23%,下降0.58%。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75555万元,为预算的105.88%,比上年增长18.2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3180万元,为预算的110.48%,增长25.26%。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28794万元,为预算的94.91%,增长6.91%。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235423万元,下降3.53%,主要是实体经济受市场因素制约。消费税21635万元,增长11.54%。营业税137734万元,增长2.34%,主要受“营改增”影响,相关行业税收大幅下降;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同比回落明显。企业所得税114967万元,增长23.61%。个人所得税31233万元,增长1.32%。城市维护建设税22030万元,增长4.56%。耕地占用税33001万元,增长16.83%。契税40393万元,增长14.89%。非税收入完成220325万元,为预算的119.35%,增长23.20%。
2.支出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3186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56%。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3127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88%。
全市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3亿元,增长8.24%。主要是落实第三步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增加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32.42亿元,增长19.84%。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支持“三农”发展。共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资金6.42亿元。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3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被省财政厅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区县,桃江县、沅江市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县市。
教育支出37.47亿元,增长5.92%。投入2.97亿元,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及城区免学杂费标准,实现城乡统一。投入1.07亿元,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投入8954万元,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及学前教育的助学力度。市本级筹集资金1520万元,支持梓山湖学校、市青少年养成实验学校等中小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农民工子弟就学及城区中小学学位紧张问题。
科学技术支出2.06亿元,增长13.74%。支持和鼓励工业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专利发明及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建设等,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4亿元,增长12.04%。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水平,全市企业职工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93元提高到1577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72亿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和16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40元。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投入5900万元,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对国企改制社保缴费给予补贴。
医疗卫生支出25.39亿元,增长27.36%。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平280元提高到320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平30元提高到35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亿元,增长63.64%。加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力度,2014年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投入达到63元,支持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市本级投入1151万元,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和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
节能环保支出3.72亿元,增长6.69%。争取中央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资金3500万元,支持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源流域污染源的综合治理、湖泊河流的生态建设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等能力建设。
住房保障支出18.42亿元,增长96.94%。支持廉租住房、公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7.84亿元,增长24.94%。支持农村公路、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
2014年预计全市可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9639万元,为预算的94.47%,比上年下降10.9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76400万元,下降14.4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7207 万元,为预算的109.40%,比上年下降12.46%。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8081万元,为预算的105.73%,比上年增长12.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6013万元,增长12.7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6766万元,为预算的82.75%,比上年增长4.9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0852万元,为预算的106.70%。其中:保险费收入6650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870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12919万元,收入合计253771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92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4547万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及高新区和大通湖区的具体情况详见《益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审查参阅资料。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努力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取消罚没收入收支挂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应将办案费支出列入了部门预算,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同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积极探索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市本级编制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启动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2.加快推进各项财税改革。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2014年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覆盖率达100%,区县(市)国库集中收付覆盖率达94.75%。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33家市级预算单位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2家代理银行已上线运行。公务卡结算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市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80家预算单位。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全面向社会公开。区县(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布的《2014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我市财政透明度在全国289个省市级城市中排在第47位,在全省排名第一,是湖南省唯一排进前80名的城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4年对全市107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跟踪监控,督促部门单位对39个重点项目4.12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25个市县级重点项目1.77亿元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并建立了预算绩效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出台了《益阳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和《益阳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初步建立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3.严格厉行勤俭节约。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预算约束,大力控制“三公经费”等开支。出台了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下发了规范预算支出专项整治的制度性文件,大力开展“小金库”、公款送礼、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专项整治,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民生、促发展。
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认真整改2013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型工业引导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的专题询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试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各项财税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财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增收压力不断加大;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财税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任重道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切实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5188万元,比上年增长9.0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24299万元,增长5.04%;上划中央收入318159万元,增长16.25%;上划省收入92730万元,增长14.37%。
全市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8597万元,比上年(市县级财力支出)增长1.9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5713万元,增长11.07%;上划中央收入61983万元,增长16.21%;上划省收入11004万元,增长21.7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275万元,比上年(市本级财力支出)增长2.4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90万元,增长6.37%;教育支出21229万元,增长12.32%;科学技术支出3652万元,增长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49万元,增长2.59%;农林水事务支出19897万元,增长4.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9596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3724万元,增长24.36%。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9596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8%。其中:城乡社区事务383155万元,增长23.7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9014万元,比上年增长92.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69548万元,增长123.0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9014万元,比上年增长92.71%。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86433万元,增长106.41%。
(三)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42032万元,比上年增长6.63%,其中:保险费收入6749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8900万元,加上上年末滚存结余104547万元,基金收入合计246579万元。基金支出预算为15389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6%。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2689万元。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益阳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3年,2015年纳入编制范围的有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国有独资企业。6家试编企业预计可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19万元。
试编期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扶持有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企业,其中安排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等支出45万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074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及高新区和大通湖区的具体情况详见《益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审查参阅资料。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2015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加快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支持项目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和对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等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加大立项争资力度,支持农业、工业、民生、环保、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全市决策部署,积极安排和调度资金,加快推进“两大会战”,实施“双百工程”。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产业化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资金对经营性领域的支持方式,探索财政资金由直接投补企业转变为以股权投入、基金投入、贴息奖补等方式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到经济建设中,依托创新驱动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支持中小企业筹融资。通过采取直接注资、设立风险补偿金等措施,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县域现代农业建设;支持沅江市船舶制造业特色县域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积极做好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制造业的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落实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益阳市新建第四水厂、益阳市中心医院东部新区分院、益阳市两河(志溪河、兰溪河)流域治理等PPP示范试点项目建设。
(二)加大民生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等政策,促进全市各级教育均衡发展。落实社会保障配套资金。做好社保基金征缴,落实社保市级配套资金,继续抓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的落实。完善社会救助救援体系,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医改工作,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扶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规范惠农补贴发放。严格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公示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推进收入管理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研究跟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消费税等改革。科学测算收入目标,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四本预算实行“预算统筹统编、收支统批统管”,统一预算分配权。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公务支出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定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防范风险。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继续探索建立以绩效目标和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为手段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花钱问效”落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招投标、承接对象评估和监督评估等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领域先行试点并稳步推进。
(四)严格财政监管,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强化收入征管。加强税源调查和分析,完善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严把非税收入缓减免政策关,努力争取应收尽收。深化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快政府采购转型,落实政府“两型采购”要求,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调剂整合,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的经营和处置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推进财政监督转型。着重加大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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