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益阳市赫山区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益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财政收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分管国库科、税政法规科、农业农村科、综合改革科、企业科、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市财政事务中心、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联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