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调研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18号)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湘优化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益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要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8月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对8个区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建设进行实地调研,各区县(市)财政局将指标建设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座谈会形式收集工作亮点。
一是持续清理取消通过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是用好省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
三是遵循全省电子卖场“一张网”,除依法实行竞争入围的项目外,引导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通过“信用+承诺”形式注册进驻,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四是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以投标保函和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
五是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
六是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资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从几个方面入手,确保政策落到实处:1、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2、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公告审核,在政策落实上从严从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益阳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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