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3-22 16:23 作者:张霖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研究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321日上午,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国大主持召开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刘正良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会上,市委第巡察组组长谭超美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李国大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刘正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巡察组副组长廖艳平及有关同志,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老干部支部书记、两代表一委员等列席会议。

李国大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就进驻市财政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深切关怀。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其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政治巡察就是要通过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通过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履行职责使命,坚决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的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情形作为违反政治纪律来进行处理。希望市财政局党组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谭超美强调,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六届市委已部署开展了10轮常规巡察、5轮专项巡察、1轮机动式巡察和2轮巡察回头看,巡察监督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上届市委巡察的情况来看,当前市县各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有的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不到底、不到位;有的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管党治党失于宽松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有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甚至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充分反映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作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成绩。

刘正良表示,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规定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明纪律规定,坚决服从巡察安排。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为巡察组客观、真实、全面了解情况和高效便利开展巡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扰巡察组开展工作坚决立行立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次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财政局工作约3个月。巡察期间(32162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9117918200,巡察组工作日接听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同时,在市财政局和羽星酒店一楼设置专门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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