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7-12 11:46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预算科 浏览次数: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做好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我局召开了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会。市直各预算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同志及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了新时期财政运行面临的新形势,学习了上级关于财政管理和预算改革的新要求,剖析了现阶段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部署了2022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财政运行和管理面临严峻挑战,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随着《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我省提出了“三高四新”发展战略,这些都给我市财政管理和预算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当前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规范管理、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强化约束、公开透明”的总体思路,科学合理地编制2022年预算。一是强化预算统筹,提升保障能力。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三是坚持勤俭节约,兜牢“三保”底线。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质效。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六是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七是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同时,要求市直各部门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完成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并对《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解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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