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
益财金〔2020〕74号
发布时间:2020-04-01 16:2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金融科 浏览次数:

各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批复》(湘财金20205),现批复你局2020年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预算。预算批复下达后,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开办险种、投保数量、省级补贴金额和预算科目执行,不得擅自调整,不得虚列支出。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报省财政厅同意后予以实施。

二、严格资金拨付。各级保费补贴资金要直接拨付给承保机构,不得由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转拨。区级财政补贴拨付不到位的,省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不予结算。资金指标应分级核算,拨付凭证须注明资金级次、险种名称和结算周期。要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拖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及执行全过程,做好年度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更好推动农业保险政策落地见效。省财政厅将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重新明确部分险种补贴比例。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财金201955),湖南省生猪价格指数和柑橘自2019年纳入中央奖补试点,各级财政比列明确如下:省级财政在贫困县财政补贴不低于5%的基础上,给予30%的补贴;在非贫困县财政补贴不低于10%的基础上,给予25%的补贴。中央财政在省县(区)补贴的基础上给予30%的补贴。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预算批复表(不含烟叶保险、巨灾保险、县级特色奖补)

 

 

益阳市财政局

2020326



       2020年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预算批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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