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贫困退出、动态调整和贫困监测工作,指导全市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审批和组织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扶贫、行业扶贫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联系中央、省直机关对益定点扶贫工作。协调管理贫困地区与国际组织或机构的扶贫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实施管理。
(六)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科技推广,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指导全市驻村帮扶工作、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负责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调研、督查、考核工作。
(十)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6个科室(均为正科级):综合科、规划财务科、开发指导科、督查考核科、贫困监测科、社会扶贫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本级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2 |
|
3 |
|
4 |
|
5 |
|
6 |
|
第二部分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50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73万元,下降14.62%;支出总计58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3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扶贫专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 506.4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4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8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6万元,占34%;项目支出387.84 万元,占66%。
四、关于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6.48万元,比上年同减少86.73万元,下降14.6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3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扶贫专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73万元,下降14.6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3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扶贫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7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80万元,占 0.3%; 农林水(类)支出576.10万元,占97.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0万元,占1.8%。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9.89万元,支出决算为588.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3.58%。其中:
1.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员技能培训。
2.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养老及医疗支出及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3.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4.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及车改补贴等支出。
5.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宣传、培训等扶贫专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万元,主要用于配缴在职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关于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12.84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关于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行政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66万元,占10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行政性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3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及区县来本单位联系业务人员的餐费。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8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本单位组织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扶贫工作经费项目”1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扶贫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 170 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 附件”。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 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当年收入决算506.48万元,较年初预算359.89万元增加146.59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收入增加21.59万元,项目经费收入增加125万元。
基本经费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资;二是扶贫、扫黑除恶等支出增加。
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125万元,增加的原因:扶贫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4万元,增减90.14%,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单位属新增,运行经费中包含开办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和省扶贫办的决策部署,聚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全力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到村到户,职责、任务、指标到岗到人,瞄准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市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3.8万贫困人口脱贫、34个贫困村出列,全市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35%。
各级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六个一批”为依托,对纳入当年出列、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及早落实了帮扶项目和措施,确保实现“三个落实(落实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落实项目资金)”,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全面完成了2019年减贫任务。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立项依据
(1)《益阳市“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
(2)《益阳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
2、项目立项的可行性
(1)3.8万贫困人口脱贫、34个贫困村出列,全市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35%。
(2)保障扶贫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3、立项必要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新举措奋力攻坚,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政治任务,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扶持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
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引导,行业部门项目支持为主体,社会多元投入为补充,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通过对驻村帮扶干部和扶贫系统干部的培训,增强各项政策和业务工作水平提高,加强对行业部门和各区县(市)扶贫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19年市本级财政投入200万元(实际拨付17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市本级财政扶贫工作经费200万元(实际拨付17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干部培训、督查考核、会议等。
(三)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市本级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应遵循科学精准、规范高效、权责匹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信息库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人口。在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责任落实方面。在脱贫攻坚重大政策落实、主要问题处理、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实行责任清单制管理,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都能管好。
(二)政策落实方面。扎实推进“六个一批”“六大建设”,全市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4.25亿元,其中市级资金4230万元,到村到户政策有效落实。
(三)工作落实方面。坚持以非常的举措为抓手,聚焦工作重点、难点,找准突破口,发动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按质推进。
四、存在困难及问题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实际调研督查了解的情况看,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政策普惠性不平衡,二是政策延续性不够,三是对基层工作不满意。
(二)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一部分贫困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不了解,也缺乏去深入了解的主观意愿;对本人(户)如何脱贫缺少规划,被动接受扶贫部门给予的增收项目;甚至有的贫困群众对结对帮扶责任人、有关检查走访或者核查填表签字等形式形成了抵触情绪;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仍然很严重,自我脱贫意识较弱。
(三)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压力大。根据掌握的情况看,我市存在逾期和不良风险形势严峻、分贷统还项目监管压力增大、清理对象到期贷款处置情况复杂等3个主要方面的问题及风险点,需要下一阶段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五、总体评价
2019年度益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 97分,基本达到“执行计划严格、管理使用规范、扶贫成效显著”的要求,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