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考核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
(十)了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指导下级党的机关工委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四个部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市纪委市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市直机关行使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职责。
市直机关党校(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站)为市直机关工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编制2名。
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行政编制13 名。设书记1名,由市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5名(含纪工委副书记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
截止2019年底,单位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行政编制13名,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退休人员8人,另有离休干部遗孀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总计31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2万元,增长-3.59%;支出总计31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2万元,增长-3.59%。
二、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总收入307.22万元,其中包含6万元其他收入,其他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60.77万元,年中预算追加46.45万元,最终预算调整数为307.22万元,较去年减少8.99万元,增长-2.84%。主要是市纪委市监委拨付的派驻机构经费减少6.85万,以及综治奖励按1倍基本工资发放较去年减少3.7万元。
三、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总支出3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3万元,占83.44%;项目支出52.05万元,占16.56%(无市级重点项目)。总支出较去年减少4.65万元,增长-1.46%。
四、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1.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9万元,增长-4.7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5万元,增长-3.34%。主要是市纪委市监委拨付的派驻机构经费减少6.85万,以及综治奖励按1倍基本工资发放较去年减少3.7万元。
五、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1.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9万元,增长-4.7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5万元,增长-3.34%。主要是市纪委市监委拨付的派驻机构经费减少6.85万,以及综治奖励按1倍基本工资发放较去年减少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06万元,占78.17%;2、教育支出36.11万元,占11.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占0.72%;4、卫生健康支出15.2万元,占4.93%;4、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占4.47%。
六、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说明。
八、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占9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2.6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车辆使用,降低车辆运行费。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接待费,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1台本单位拥有的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区县直工委领导等。
九、关于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我委无重点项目支出,对整体支出做了预算绩效。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加强了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广泛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一)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
1、宣传教育指标:(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对40个市直单位党组织主题教育情况开展调研。(2)在市直机关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宣讲活动60场以上。(3)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一次大的廉政书画征集展示评比活动。
2、基层组织建设指标:(1)继续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开展“五化”建设,培育15个以上“五化”建设示范支部、10个以上机关党建示范点。(2)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按期换届,比率达到100%。(3)开展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对全市81个市直机关单位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4)针对1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整改到位。(5)在市直机关系统发展党员80名。
3、党务培训指标:组织举办5期培训班(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班、1期新党员培训班,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
4、纪检监察指标:(1)抓好执纪问责工作。按规定受理审理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纪案件,做到案件100%审理。(2)推进机关纪委建设。督促各市直单位党委按照规定程序成立机关纪委,配备人员到位。(3)完成省直工委下达的年度调研宣传任务(一篇调研报告)。
5、预决算公开:2019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委在财政网站和《益阳机关党建网》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6、存量资金管理:我委年初结转结余10.59万元,通过统筹安排,逐步按计划落实存量资金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年末结转结余3.43万元,存量资金减少67.61%。
7、资产管理:我委制定了《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在2019年年中完成了办公室搬迁工作后,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履行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统计工作,保证单位无资产流失现象。本年度账面固定资产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8、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019年,我委对《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出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策机制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财务内部管理。
9、整体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我委对照整体绩效目标和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清查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精准发力,科学谋划,对准目标找差距,对照问题补短板,圆满的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收支为260.77万元,年终决算为307.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项目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2万元,较上年增加23.97万元,增长121.98%,主要原因是:2019年其他交通费用新增支出14.45万元,为干职工的车补发放。且在2018年,由于运行经费不足,部分支出列入了项目支出中,造成运行经费基数较低,故增长较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xls